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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标准(要求)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2-10-11   点击数:

各系资助负责人和辅导员注意:录入资助系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电子信息要满足省厅的审核要求。具体要求如下。请大家按照要求上报。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标准

国家奖学金录入标准

1、 品德:优秀,成绩:特优;

2、 学号信息:必须填写;

3、 申请理由:必须填写;

4、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当年入学新生无申请资格,已经毕业的学生无资格);

5、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6、 实际金额必须与分配金额必须一致。

国家励志奖学金录入标准

1、 品德:优秀,成绩:特优或者优秀;

2、 学号信息:必须填写;

3、 申请理由:必须填写;

4、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当年入学新生无申请资格,已经毕业的学生无资格);

5、 学生经济类型: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没申请资格;

6、 学生家庭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必须填写,便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类型

7、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8、 实际金额必须与分配金额必须一致。

国家助学金录入标准

1、 品德:不能为差,成绩:良好以上;

2、 学生家庭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必须填写,便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类型

3、 必须是在校学生(已经毕业的学生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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