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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2-10-09   点击数: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关于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资助〔2012〕8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奖项

(一)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院共计3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院共计100名。

(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评比对象为全院学生,全院共计680名。

二、评选办法

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参照《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手册41—47页)。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年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前15%,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材料准备及上报

(一)上报及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

1、各系部将评选出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并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1);

2、本系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单;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2(打印成A4幅面);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见附件3(打印成A4幅面);

5、本系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银行卡号信息。(具体工作随后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系部行政公章),不得缺项、漏项;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班级”为统一标准,学生获奖情况要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

2、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50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字以上12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达不到以上要求视为无效申请。

3.上报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电子信息申请、审核以及申请审批表的上报截止2012年10月15日12点。

四、学院具体资助人员名单

部门

负责人

经办人

备注

学生处

徐 娟

杨 帆

化工系

朱 冰

马可颖

应化系

王 雷

白 静

机电系

黄双成

吕恩胜

信息系

黄绿新

余菲菲

经贸系

李兆楠

卫东斌

中专部

杜建强

胡 平

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做好学院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 娟 杨 帆

联系电话:67671183、13939075039

附件:1.《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Ο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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