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宿舍私拉乱扯、违章用电等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系(部)、全院同学:
学院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彻底排除宿舍安全隐患。根据《关于加强秋、冬季学生公寓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2年10月15日前为学生自查自纠阶段,10月16日后为学院强制整改阶段。10月16日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相关人员对学生宿舍楼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宿舍学生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私拉乱扯、私自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给学生宿舍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这些同学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对于违纪宿舍或个人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院要求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宿舍安全隐患。同时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抱着对自己、对同学、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学院规定,远离私拉乱扯、违章电器,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出自己的贡献。
现将本次宿舍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4号公寓楼: 201、203、204、205、209、211、213、214、215、
222、224、303、305、306、307、312、313、317、
318、401、403、417、418、419、420、512、513、
606、607、622、623
6号公寓楼:120、121、128、130、202、203、204、206、208、209、224、226、231、303、304、308、309、319、320、322、323、325、401、402、407、410、418、419、420、421、422、423、425、428、431、501、502、505、508、511、516、517、518、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3、603、604、605、606、608、620、621、622、624、625、627、628、629、630、705、706、713、714、715、716、717、719、724、725
7号公寓楼:230、232、531、532、535、537
8号公寓楼:314、315、428、432、717、720、721、722、725、732、734
以上宿舍均为私拉乱扯网线,根据《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第九章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以上宿舍全院通报批评。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