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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3-09-02   点击数: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3年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规定,我院今年大学生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与标准

申请范围为在校的一、二年级的大专学生,确保应贷尽贷。贷款标准为理科学生每人贷款4200(住宿费600元)或4300元(住宿费700元),文科学生每人贷款3900(住宿费600元)或4000元(住宿费700元)。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在班级成绩排名在50%以内(新生参考高考成绩);

6、诚实守信,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消费习惯;

7、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与学籍中的重要信息应完全一致。

8、开学办理绿色通道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贷款学生须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内容包括:

A.同意学生贷款

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C.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D.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

(3)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四、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3年11月12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3年制学生为2019年9月20日;请各系部按照规定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3年11月12日。

借款起息日:2013年11月12日。

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

五、申请工作日程安排

1.贷款规模上报时间:9月7日(含当日),各系部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3-2014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2.申请日期:9月11日---9月15日为学生的申请日期。

3.公示日期:9月17日---9月20日为系部公示日期,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9月24日---9月25日为学生处公示日期。

4.领表和交表日期:9月27日之前来学生处领取贷款审批表。10月15日之前上交到学生处。

5.系统录入时间:10月5日---10月19日,各系部国家助学贷款申贷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五、贷款系统日常管理

逾期收缴月报每月月末统计欠息情况,各系经办人按照要求填写逾期收缴月报并提交。

六、学院资助人员一览表

部门

负责人

管理员及经办人

备注

学生处

马伟强 徐 娟

杨 帆

化工系

蔡庄红 朱 冰

马可颖

应化系

刘新奇 王 雷

徐海云

机电系

徐咏冬 黄双成

胡晓悦

信息系

黄振中 黄绿新

夏丽珍

经贸系

孙 勇 李兆楠

刘 超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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