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和《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的转入要求、课程设置、学习内容,认真考虑自身对新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后审慎确定转专业意向。
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应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我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专长,且条件允许,经学校考核证实,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转专业学生思想品德测评需达到良好及以上,满足拟转入专业的一些特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通过对口招生升入我校的;
(二)跨学历层次的;
(三)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的;
(四)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之间跨类别的;
(五)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其他不能转专业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申请转专业学生于2023年12月20日前向自己所在学院递交转专业申请。
(二)审查复核
转出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将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汇总移交至转入学院。
转入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严格审核,考核方式、时间由转入学院确定后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学生。转入学院于2024年1月4日前确定最终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于1月9日前将转入学生申请表(附件1)、拟转专业汇总表(附件2)报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复核。(注:文件附件将由各学院发至各班级)
不同意转出或转入的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
(三)名单公示
学生处汇总符合条件的拟转专业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专业变更
下学期开学前,学生处将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开学后转专业学生需到转入班级报到。
注意事项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将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三)涉及到考生招生方式等问题,请转出学院协同招生处认真核实。
(四)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教学资源情况严格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尤其是跨校区转专业学生。
(五)跨校区转专业学生重新安排宿舍,其他学生宿舍不再调整。
(六)转专业学生本学期按原专业完成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其人才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毕业资格等按转入专业执行(跨校区涉及住宿费变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是学校学籍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全过程规范有序开展。原则上,转专业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须有明确的书面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