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和《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的转入要求、课程设置、学习内容,认真考虑自身对新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后审慎确定转专业意向。
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应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我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确有兴趣和专长,且条件允许,经拟转入学院考核证实,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转专业学生必须思想品德测评达到良好及以上,满足拟转入专业的一些特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通过对口招生升入我校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的;
4.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之间跨类别的;
5.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他不能转专业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安排
(1)
制定方案
各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践资源等确定转入人数上限、转入标准、考核选拔规则等,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
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12月18日前,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转专业申请表》,递交于辅导员处,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汇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
(3)
资格审查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将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汇总移交至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并对其兴趣和专长、表彰奖励、学习能力、综合素质、考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于12月27日前确定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审核未通过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个人。
(4)
校级审批
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将拟转入学生申请表、拟转专业汇总表报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复核,由学生处汇总符合条件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5)
校内公示
2024年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在学校公示栏和学生处网站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统一备案。
(6)
专业变更
下学期开学前,学生处将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开学后转专业学生需到转入班级报到。
注意事项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将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三)涉及到考生招生方式等问题,请学生所在学院、拟转入学院协同招生处认真核实。
(四)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教学资源情况、跨校区住宿情况严格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五)跨校区转专业学生重新安排宿舍,其他学生宿舍不再调整。
(六)转专业学生本学期按原专业完成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其人才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毕业资格等按转入专业执行(跨校区涉及住宿费变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全过程规范有序开展,做到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须有明确的书面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学校严禁安排新生到非录取专业报到并就读、在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结束之前调整学生专业、临近毕业突击调整学生专业、为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调整专业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