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部):
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开展多年,对于学校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优秀人才,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在总结几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文件和省教育厅招就办《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各二级学院(部)结合以下要求做好我校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认真做好本学院(部)各班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到评选过程透明,“公正、公平、公开” 。
2.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被推荐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
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一份),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上报材料。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将推选学生的《审批表》(附件3,省级一式2份,校级一份)、汇总上报至学生处。
4.评选推荐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按二级学院人数的2%进行推选,校级优秀毕业
生按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推选。(指标见附件2)
5.上报材料于3月23 日(含)之前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将各二级学院(部)上报名单进行公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2、《各二级学院(部)优秀应届毕业生指标分配》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