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资助(2020)184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评选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校共20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评选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校共计557名。
3.国家助学金(每生均/每年33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学生,全校共计3625名。
二、评选办法
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手册60—65页)。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年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前15%,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其他与本人经济不相称的消费行为;
6.同等条件下,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考虑。
说明:
1.根据教资助(2018)687号和豫政办(2016)120号文件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2.根据豫教财(2019)84号文件要求,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告知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精神,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三、名额分配
奖 项
二级学院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化学工程学院
1
35
248
机电工程学院
2
68
448
信息工程学院
3
110
645
经管学院
1
54
359
商学院
1
57
400
建筑工程学院
1
57
364
护理学院
2
93
569
制药工程学院
1
28
212
医药学院
1
55
380
合计
13
557
3625
注: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0人,上表13人是确定名额。另7人在各二级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范围内进行综合量化评选。
四、材料准备及上报
(一)上报及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
1.各二级学院将评选出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低于五天,无异议后上报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请示学校相关领导审阅,领导批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低于五天的公示。
2.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并审核;同时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单。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1。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2。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行政公章),不得缺项、漏项;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班级”为统一标准,学生获奖情况要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
2.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50字以上50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达不到以上最低数字要求视为无效申请。
3.上报时间及工作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工作需要系统内上报电子信息和上交纸质审批表,时间紧,任务重。资助系统需要完善所有在校生信息,大二、大三学生数据需于10月15日完成全部申请数据上报,纸质审批表等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大一新生助学金申请及材料上报时间截止10月25日。
电子数据上报参照操作手册和操作说明。
纸质材料包含: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2)二级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成立文件及名单;
3)二级学院励志、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
4)二级学院公示材料;
5)二级学院贫困生库(资助系统贫困认定内导出、打印盖骑缝章);
6)二级学院学生审批汇总表(资助系统内导出、打印盖骑缝章);
7)二级学院资助工作总结(1.组织机构、2.评选过程、3.公示情况、4.存在问题及建议);
8)抽选部分学生原始申请材料上交。
五、评选上报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指标,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及时上报,核查学籍信息,无学籍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在全省专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者申请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