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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2年教育厅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2-05-28   点击数:

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

通 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措施,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展示我省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青年学生中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开展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包括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培养任务的学校和单位,评选表彰对象为2012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名额

根据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今年拟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456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1533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1533个。各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依据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高校评选申报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以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为主承担,可吸纳教学、科研部门和后勤部门参加。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二)学校公示。各单位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限内予以公示。

(三)评审。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并附学校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总名单及电子版(附件及电子版格式请到“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于6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于6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由所在学校分别予以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推荐活动和评选表彰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评先标准活动,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826房间

邮政编码:450018

联系电话:0371-69691792

联系人:李 班 邵佩杰

电子信箱: 12305108@QQ.COM

下载网址:http://hasi.haedu.gov.cn

附件:1.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

荐审批表

3.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二 年 五 月 十 五日

说明:本科院校有本、专科二级学院的,由本科院校统一汇总上报;联办本科在校生,由学籍所在本科院校上报。

附件2

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审批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院(系)班

申 报

类 别

(系)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报类别”一栏填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主要事迹”一栏,由所在院(系)填写。

附件3

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推荐审批表

学校

班级名称

学生总数

党、团员数量

班主任或

辅导员姓名

班长姓名

(系)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主要事迹”一栏由学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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