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资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院共计5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院共计301名。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评比对象为全院在校学生,全院共计2012名。
二、评选办法
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手册41—47页)。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年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要符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其他与本人经济不相称的消费行为;
6.同等条件下,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奖 项
二级学院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化学工程学院
|
| 39
| 195
|
机电工程学院
|
| 40
| 273
|
信息工程学院
|
| 47
| 260
|
会计学院
|
| 51
| 283
|
商贸学院
|
| 42
| 271
|
建筑工程学院
|
| 49
| 239
|
护理学院
|
| 18
| 247
|
制药工程学院
|
| 15
| 244
|
医药学院
|
|
信息工程学院(东)
|
|
合计
| 5
| 301
| 2012
|
四、材料准备及上报
(一)上报及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
1.各二级学院将评选出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低于五天,无异议后在10月12日12点上报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请示学院相关领导审阅,领导批示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低于五天的公示。
2.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并审核;同时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单。(电子和纸质同时上报)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1。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2。
5.本二级学院要保存在评选工作中的贫困生认定小组、贫困生库、评选工作总结、学生申请书等原始材料以备检查及行风评议。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行政公章),不得缺项、漏项;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班级”为统一标准,学生获奖情况要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
2.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50字以上50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达不到以上最低数字要求视为无效申请。
3.上报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电子信息申请、审核以及申请审批表的上报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4日14点。
五、评选上报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指标,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及时上报,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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