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关于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资助〔2013〕7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院共计3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全院共计180名。
(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 评比对象为全院学生,全院共计1190名。
二、评选办法
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参照《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手册41—47页)。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年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要附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其他与本人经济不相称的消费行为;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012-2013学年两学期均无不及格现象。
三、名额分配
奖 项
系 部
| 系部总人数
| 二,三级人数
| 国家奖学金
(0.076%)
| 国家励志奖学金
(4.45%)
| 国家助学金
(16.6%)
|
化学工程系
| 1037
| 709
| 3
| 29
| 182
|
应用化学系
| 462
| 300
| 14
| 76
|
机械电子系
| 2043
| 1012
| 46
| 337
|
信息工程系
| 457
| 327
| 15
| 75
|
经济贸易系
| 2659
| 1392
| 63
| 439
|
医药学校
| 39
| 0
| 0
| 5
|
中 专 部
| 446
| 281
| 13
| 72
|
学院统一调剂
|
|
| 0
| 4
|
合 计
| 7143
| 4021
|
| 180
| 1190
|
四、材料准备及上报
(一)上报及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
1、各系部将评选出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系部范围内公示不低于五天,无异议后与10月10将电子汇总信息和纸质信息(加盖系部章)上报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请示学院相关领导审阅,领导批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低于五天的公示。
2、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并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1);同时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单;(电子和纸质同时上报)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2;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3;
5、本系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银行卡号信息。(具体工作随后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由学生处负责统一打印)、工整填写,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系部行政公章),不得缺项、漏项;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班级”为统一标准,学生获奖情况要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
2、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90字以上12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50字以上50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达不到以上最低数字要求视为无效申请。
3.上报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电子信息申请、审核以及申请审批表的上报截止2013年10月14日17点。
五、评选上报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同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
2、各系部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及时上报,对不按文件要求上报的候选人学院直接予以取消,名额调配到其它系部。请各系部认真落实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和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徐 娟 杨 帆
联系电话:67671183、13939075039
4、各系部在评选上报结束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报本系部学生资助工作总结一份,纸质和电子同时上报。
六、学院具体资助人员名单
部 门
| 负责人
| 经办人
| 备 注
|
学生处
| 马伟强 徐 娟
| 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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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系
| 蔡庄红 朱 冰
| 马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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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化系
| 刘新奇 王 雷
| 徐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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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
| 徐咏东 黄双成
| 胡晓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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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
| 黄振中 黄绿欣
| 夏丽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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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系
| 孙 勇 李兆楠
| 刘 超
|
|
中专部
| 杜建强 杨明杰
| 胡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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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