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规范对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现面向全校进行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我校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学有余力,课余时间比较宽裕。
4.前一学期受过纪律处分或两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安排上岗。
5.每位学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招聘流程
1.应聘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和自身情况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
2.各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处(西校区交常婕老师,东西区胡羽泽老师)分类汇总后转交用人部门;
3.各用人部门于一周内完成面试招聘工作,并将招聘结果反馈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人单位集中培训、上岗。
三、考核及酬金发放
1.各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处。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勤工助学岗位津贴。
四、其他
各学院于11月4日下午5点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20年10月30日